為控制人口膨脹, 中國大陸實行「一孩政策」, 以行政手段限制生育, 漸見成效。較早前江蘇宿遷巿竟以同樣辦法限制房事, 維持日間的工作質素, 未知效用如何?
時事評論員邱心言在今天的專欄指出:
...[宿遷巿]黨員幹部和其他公務人員每月夫妻性生活不得超過五次, 一般民眾則不得超過八次。
換言之, 公務人員和民眾平均毎4-6天才可行房1次, 對血氣方剛有心有力的新婚夫婦, 這簡直是極刑!
最讓筆者摸不着頭腦的, 是如何查出一對男女的行房次數? 限制供應安全套行不通, 自行「報數」行不通, 鄰舍舉報可信度不足, 難不成要在屋裡裝上針孔攝錄機, 然後特地找「房事紀律檢查委員會」的委員逐家逐戶翻看?
而公職人員和普通巿民房事上限有所不同, 是否意味着在市委、市政府工作就一定要犧牲若干「行房權」?
再者, 即使在屋舍裝上攝錄機24小時監控市民房事次數, 諸位仍大可以另類「手」法解決性需要; 更甚者在工作地點的洗手間內進行, 以該巿的推論, 對工作質素一樣有負面影響, 卻無從管制。
事實上, 過多或過少的性事都會使日常工作受礙, 衹設上限不設下限未臻完善。而當中的數值, 又應分齡分結婚周年處理, 年輕又新婚的理應豁免, 但年長而結婚良久的則可否嚴格控制呢?
不過, 問題癥結在於執行和有否侵犯基本人權。真的希望得悉市政府怎樣查出敦倫次數, 一廣筆者眼界。
原來宿遷市早有前科, 見延伸瀏覽連結可窺一二。
參考:
「
無奇不有『限床令』」 邱心言 刊東方日報 龍門陣 (2005年10月8日)
延伸瀏覽:
「
江蘇宿遷:請客不得超5桌 受禮不得過百元」 人民網